采购与招标中心赴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调研
发布时间:2024-06-27 点击次数:510 发布人:孙太旭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采购招标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6月19-21日,采购与招标中心主任于青一行赴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调研采购工作,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金晶、华中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主任刘国勇、中南大学计划财务处处长李家才、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主任兼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尹辉、湖南大学招标与采购中心主任李璀及各高校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分别参加交流座谈。
调研主要围绕采购管理制度建设、小额分散采购经验、采购项目执行策略、信息化平台建设维护等方面展开,并对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风险防控等进行了初步探讨。
各高校均表示,采购管理制度体系是采购部门开展工作的根本原则和工作指南,是保证采购活动不违法违规、顺利完结的底线,通过合理的制度修订会让学校的事业运转更加优质高效。小额采购项目量多面广,设置合理的采购流程有助于降低履约风险、完善内控建设、提高采购效能,让老师们买得放心、安心。通过信息化平台落实管理体系,一方面要依据国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规、学校相应管理办法分级而设、符合内控要求,另一方面更要落实上级部门对科研“放管服”的要求、服务“国之大者”,以最小的时间和流程成本落实管理职能。针对新采购方式,高校应积极探索,借助特色项目进行试点,发挥新采购方式对科研项目的推进优势,使订购方案和首购产品的社会价值得以体现。
于青主任分别就以上方面与各高校互换经验,对各校采购业务共荣发展的献计献策和不辞吝教表示感谢。日后,兄弟院校要继续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借鉴、促进共同发展,集众家所长,取自我之道。